龙胜刘某销售假冒“四方井”牌腐乳,结果刚卖不久就被工商部门查处了。3月19日,龙胜工商部门对销售假冒“四方井”牌腐乳的刘某作出行政处罚,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,没收购进的384瓶假冒“四方井”牌腐乳,并处3000元的经济罚款。
春节期间,龙胜工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,称该县城一家食品批发部销售的“四方井”牌腐乳味道不正宗,涉嫌假冒。接到举报后,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检查,发现其店面内存放有64件(6瓶/件)标有“广西桂林市临桂横山四方井腐乳厂”生产的“四方井”牌腐乳。
当执法人员要求老板拿出“四方井”牌腐乳相关进货手续时,该老板却不能提供,当场执法人员就对涉嫌假冒商品进行暂扣,并对此立案进行调查。
经查,食品批发店老板刘某是于元月底在桂林市某食品批发城以每件28元价格购进了80件假冒“四方井”牌腐乳,以每件30元出售。该商品其外包装与“桂林市临桂县横山四方井腐乳厂”生产的“四方井”牌腐乳十分相似,足以使消费者误认误购,查处时,老板已对外销售16件。
最后,经横山四方井腐乳厂鉴定,这批腐乳均属假冒产品。对此,龙胜工商部门作出上述处罚。 |